更新时间2018-03-11 17:36:54
2013年成立了助残社会组织,属于公益慈善类,按政策必须有挂靠单位,
但是,现在新政策要求公益慈善类的社会组织可以直接登记,不需要挂靠单位。
问题1:挂靠单位管理社会组织存在一定的困难,假如社会组织财务出现问题,挂靠单位中那些人会受处理?
问题2:以前有挂靠单位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按现在的新政策现在在民政部门可以改成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吗?
谢谢大家
以前有挂靠单位的公益社会组织现在按新要求可以变成没有挂靠单位的社会组织
很遗憾的说,现在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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