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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土地,但没有报建,法院有执行书,可以过户吗?

更新时间2019-06-03 17:42:35

拿着协助执行通知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1、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2、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您好:

可以的,土地所有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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