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03 10:36:38
用于计算残疾人保障金的
2019年的要到明年才有,今天采用2018年的统计结果(2017年的平均工资)。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641元;
2017年呼和浩特市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年平均工资63084元,月平均工资5257元。
2018-2019年呼和浩特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以本人发放的工资总额或薪金总额计算,可参照本人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或薪金总额(包括各项补贴、奖金等)的月平均工资(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12)来确定。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41元)的60%(3384.6元)的,以5641元的60%(3384.6元)为缴费基数;高于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41元)元的300%(16923元)的,以5641元的300%(16923元)为缴费基数。
这个应该是民政局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