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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基础主次梁附加吊筋长度

更新时间2019-06-03 01:10:46

描述基础主次梁附加吊筋长度

--参考规范GB 50010-2002 10.2.13 当集中荷载在梁高范围内或梁下部传人时,为防止集中荷载影响区下部混凝土 拉脱并弥补间接加载导致的梁斜截面受剪承载力的降低,应在集中荷载影响区s 范围内 加设附加横向钢筋。在设计中,不允许用布置在集中荷载影响区内的受剪箍筋代替附加 横向钢筋。此外,当传入集中力的次梁宽度 b 过大时,宜适当减小由 3b+2h1 所确定 的附加横向钢筋布置宽度。当次梁与主梁高度差h1 过小时,宜适当增大附加横向钢筋的 布置宽度。当主梁、次梁均承担有由上部墙、柱传来的竖向荷载时,附加横向钢筋宜在 本条规定的基础上适当增大。 当梁下部作用有均布荷载时,可参照本规范第 10.7.12 条确定深梁悬吊钢筋的方法确 定附加悬吊钢筋的数量。 当有两个沿梁长度方向相互距离较小的集中荷载作用于梁高范围内时,可能形成一个总 的拉脱效应和一个总的拉脱破坏面。偏安全的做法是,在不减少两个集中荷载之间应配 附加钢筋数量的同时,分别适当增大两个集中荷载作用点以外的附加横向钢筋数量。 本次修订还对原规范规定作了以下补充: 1 当采用弯起钢筋作附加钢筋时,明确规定公式中的 Asv 应为左右弯起段截面面积之和。 2 弯起式附加钢筋的弯起段应伸至梁上边缘,且其尾部应按本规范第 10.2.7 条的规定 设置水平锚固段。 10.7.12 深梁下部作用有集中荷载或均布荷载时,吊筋的受拉能力不宜充分利用,其目的是 为了控制悬吊作用引起的裂缝宽度。当作用在深梁下部的集中荷载的计算剪跨比λ>0.7 时, 按本条规定设置的吊筋和按本规范第 10.7.13 条规定设置的竖向分布钢筋仍不能完全防止 斜拉型剪切破坏的发生,故应在剪跨内适度增大竖向分布钢筋数量。深梁计算:10.7.1 根据分析及试验结果,国内外均将ι0/h≤2.0 的简支梁和ι0/h≤ 2.5 的连续梁视为深梁, 并对其截面设计方法和配筋构造给出了专门规定。近期试验结果表明,ι0/h 大于深梁但小于 5.0 的梁 ( 国内习惯称为“短梁”) ,其受力特点也与ι0/h≥5.0 的一般梁有一定区别,它相当 于深梁与一般梁之间的过渡状态,也需要对其截面设计方法作出不同于深梁和一般梁的专门规定。l0--计算跨度,当l0<2h 时,取l0=2h;h 为截面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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