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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上要调整总工会副主席需要征求本人意见吗

更新时间2019-06-01 01:35:07

请问有关权威:在没有征求本人意见,当事人也没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就把到任不久的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调离合法吗?

肯定不合法  工会法第十七条规定  工会主席  副主席任期未满时  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  因工作需要调动时  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罢免工会主席  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  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不得罢免工会工作人员

现在组织部调整干部一般都不征求本人意见了。

在没有征求本人意见,当事人也没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就把到任不久的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调离是组织权限允许的,谈不上合法不合法,只能说是组织原则性上缺乏慎重考虑,对干部不够关心爱护,乱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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