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30 07:20:20
这是我们的司法解释不清楚造成的,其实囊括“袭警罪”的法条有好几项,我们没有水平去“释法”却拘泥于“法条的扩充”。比如“妨害公务罪”———“破坏国家权力执行罪”、“行凶杀人罪”等等,都有涵盖,应该司法解释清楚,而不是独立、多头的设立“罪”条。
其实,已经涉罪名妨害公务
袭警行为一般都于妨碍执行公务处理。
警察执行公务,袭警违反法律,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袭警的太多了。
保障执法者充分的安全的行使执法权
袭警是对国家机器的蔑视
警察是有执法权的
袭警应该有罪,否则警察也没安全保障
依法治国的需要
这个是当然有的,是有坏人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