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28 20:54:34
某个卖淫窝点, 一群普通公民经过多天的“非法监视”之后带着武器(棍棒和管制刀具) 冲进去,用武器胁迫传销人员,逼他们去自首
我想问一下,这些普通公民以上行为哪些属于是违法?
普通公民是否拥有“监视他人”的权利
携带管制刀具捣毁窝点属于违法还是见义勇为?
首先 那是民居 是否卖淫窝点应当有警方判断 其次 携带管制刀具本身就是违法甚至犯罪的 再次 擅自闯入民居也是违法行为 第四 使用管制刀具暴力胁迫他人 又是违法犯罪希望 用一系列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去阻止犯罪较为轻微的所谓的卖淫行为 简直是无法无天 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又怎么称得上见义勇为呢
普通公民没有这个权利,但有举报的权利
普通百姓没有执法权,“监视”在一些情况下是不违法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捣毁窝点是不行的,但是协助警方破坏犯罪窝点是可以的,你说的情况普通公民携带管制刀具胁迫传销人员自首属于违法情况,但是如果没有伤人并且报警了的话,一般情有可原不会追究责任。
没。有。有。真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