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27 05:15:52
可以。以务工入户的方式。
在珠海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珠海市:
(1)是自申请迁入珠海市市之日前五年内在珠海市连续居住;
(2)是自申请迁入珠海市之日前五年内在珠海市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
(3)有合法稳定住所。
来源:珠海市公安局http://www.zhga.gov.cn/hdjl/rdwt/hzgl_52089/201903/t20190307_51845862.html
具体怎么操作,也可以就近去附近派出所咨询或者电话咨询0756-8640350(电话来源:www.zhga.gov.cn/fzlm/lxw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