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为什么说政治权利与义务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

更新时间2018-03-11 16:50:09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政治自由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创造各种条件,保障公民享有和形式政治自由。但是,自由要在宪法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许可的权力。

自由离不开法律,法律对自由起保障作用;法律把现实的、应有的自由提升为法定的权利;法律通过明确自由权的范围,实现对公民自由的限制和保护;为公民行使自由排除障碍;为公民的自由提供条件和机会。自由是相对的,以法律为基础的。行使政治自由不能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

政治性义务即公民对国家、社会应承担的责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公民实现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公民应该自觉把个人命运和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也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相对应而存在,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没有了权利和义务,就没有了机会

上一篇:城市党建321是指什么

下一篇:如果下边贪污官中央政府管不管,。这个该怎么管。怎么能让农村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