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11 16:46:37
属于省部级的
省委书记和省长做出批示的表彰属于正部级级别。
省委书记,从中共十二大起(1982年),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省的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省的第一领导人,为三级官(是正部级)。完全的说法是:中国共产党某某省委员会书记。如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书记。此前,有一段时间,称省委第一书记,那时,省委书记就不是一号人物。那时,一个省委员会的领导人,依序为:第一书记,第二书记(有时还有第三书记),书记(可能有若干个),副书记(若干人)。一个省的省长均为该省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的排在第一位的副书记。
省长是省政府的一号人物,是省的第二领导人。
本省最高荣誉、一般是地市级申报的名单、被认可。
属于省部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