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多少?情节较严重的,给予警告或处分。

更新时间2019-05-16 01:41:06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二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答:视工作需要而定,没有固定时间。

记得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有个人,在宣传处当负责人的时候,买了些高档摄影器材,就自己管理使用;后来他被提升到分管宣传处的副局长,这些器材就随人带走了,新上任的宣传处长不好意思跟他要,只好再买了一套使用;再后来这位副局长退休了,那套器材也就带回自己家了。

最后,开展反腐,搞廉洁建设,单位查库存,查到了他拿走的那套,让他送回来,他说找不到了;只好纪检委出面找他谈话,才“吐”了出来,给予了党内处分。

您说的,他只是“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只要按要求归还,一般只是批评教育,不会处分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这种情况不分时间长短

相关标签:

上一篇: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款

下一篇:我朋友欠我的钱,要用车抵押给我,可他的车过不了户,如果车抵押给我是不是就是我的了,在法律上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