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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要补偿金?又该怎么要?

更新时间2019-05-06 04:05:18

我在一家私人小公司工作两年了,今天老板说公司效益不好要把公司委托别的公司管理经营,所以准备裁人,其中就有我。老板说让我去尽量在这个月底找到工作,但是因为当时没有签订合同,但是有交社保,所以我可以向老板要求补偿我三个月工资吗?要是不给我该怎么办?

建议联合被裁的人员收集证据走集体诉讼之路,首先是取证,其次是劳动部门举报,三是起诉并申请先予保护以防公司老板转移财产。四在新闻网络媒体曝光。

合同,社保什么都没有的,说明这公司也没有什么前景的,就算了吧。

有法律依据的是可以给你补偿两个月的工资。至于三个月的,那就要协商看公司同不同意了

私人小公司,就少说官话,多想想小老板的不易。能做的好,能挣到钱,也不会卖公司。

应该得到的就争取,不应该得到的就放弃。

可以给你两个月、最多两个半月的工资补偿——每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补偿。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缴纳了社保,对您重新求职没有影响,本可以主张自入职起30天后的双倍工资赔偿,最多11个月。劳动仲裁可以支持您的诉求。老板是否还能支付这笔补偿金和赔偿金,是另外一回事了。

关键是收集证据

交了社保就不怕没有合同

会给的,要坚持,但是你不要去找工作,找到工作了,他就肯定不给你了,因为你有工作了,属于离职,那是肯定的。

没签劳动合同不好说首先应该到劳动仲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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