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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劳动合同的,岗位怎样定?

更新时间2019-04-29 01:35:14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岗位定的是见习,但一直从事的是技术岗位,之后在续签劳动合同时,没有提到岗位的变更,那么按照规定现在应该是什么岗位?

你好,现在应该是技术岗位。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需要以书面形式变更,事实中以书面形式变更的很少,大多以实际行动予以变更。这时,以实际行动变更后的内容就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比如,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工作岗位为行政,之后调整为人事,并且实际履行很长时间,之后再毫无理由的调整为行政,这时可否以“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就是行政,表面上看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了劳动条件。

也可以协商改变原来的

续签劳动合同是相同的条件,相同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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