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要求协查其他单位虚开给本单位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万元。
更新时间2019-04-26 06:18:49
经过本单认真查找,并未查到该发票的入账记录,相关经办人员也无此事的经历,可以群人我们未收到该发票。我们不存在虚列成本的情况。此事税务部门如何认定本单位的责任?如有责任,如何处罚?
如果能够确认单位并没有使用该发票 也没有虚列成本的情况 经得起税务部门的查证 那又何罪之有 更无需承担什么责任
你们只要协助税务部门查找就可以。如果你单位未查到该发票入账,在没有虚列成本的情况下,税务部门不会认定你单位的责任,也不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