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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有争议

更新时间2019-04-22 10:57:38

我家有一块土地几十年来都是我家使用,当时建有四间土房,后来我们拆了想重建,可是被村里一些人阻止,我也没拍照留下证据,土地承包证书也没有登记这块地,只是登记了本户四间土房后面有0.12亩地为我名下,请问这种况政府会确权给我名下使用吗?

如果您家没有宅基地,或者没有不属于“一户二宅”(宅基地面积超标),这块地不是耕地,就可以确权给您家使用。

如果您家另有宅基地,这块地就不能合法使用了,肯定无法确权给您家。确权的时候既要看历史况,也要看使用宅基地是否符合土地法要求。并不能因为曾经长期占用就可以确权给您。土地承包使用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是两回事。有承包地的,未必同时有宅基地,反之同样。通常是由承包地也有宅基地,不然您住哪儿去?如果没有宅基地,您可以向村里申请宅基地,公示,然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报确权。

您所说的登记了本户四间土房和面积,登载在何处?如果是宅基地使用权证,上面应当标有四至和位置。如果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应当通过审批才可以翻建。在农村,无论房屋新建还是翻新,都需要经过审批,在取得相关的审批手续之后方可动工建设。严格地说,如果未经审批就开始翻建房屋,就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可能面临罚款或房屋被拆除的下场。

翻建房屋有着严格的高度标准。根据《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规定,农村房屋布局分为垂直分户(建筑层数2—3层)和水平分户(建筑层数4—5层),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如果建设3层楼房,那么房屋的总高度不得超过9.9米,否则就属于违规,会被拆除的。

不能,是属于村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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