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4-22 00:59:18
被告还欠我7万多,他的一套市内的住房已被我申请保全,该房价值100万左右,其所欠款已经过法院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但其未履行还款,我在去年已申请法院执行。后经法院达成分期付款协议,每月还我5000元,之后其还了2次(原欠的8万多元,现还欠7万多元),他提出说没钱还啦,提出等其将被保全的房产卖掉后再一次性还,期限2个月,我考虑到其提出的时间是春节前,考虑其可能真有困难,故答应了他。
事实上其至今也未还,理由是房产还未售出,要我再等等,我并未答应,要求其继续履行在法院执行局签订的分期还款协议,卖不卖房不应该是我关心的事,其不同意,坚持说等其卖完房后一次性还款。故我想申请法院拍卖其被我保全的房产,不知道是否可以(该房产其现在未有人居住,原因是其已和其老婆离婚,房产是其离婚后买的,以前妻无关系,他现在欠钱比较多,故想卖掉房产后还欠款)。
法院可能不支持拍卖其房产,理由是他的房产价值远远超过我的欠款,不能拍卖。事实上该房还欠银行房贷40多万。
我想麻烦大家给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谢谢!
法院可能不支持拍卖其房产,理由是该房还欠银行房贷40多万。
通常来说,银行是房子的第一抵押权人,如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起诉到法院,再申请法院拍卖房子,拍卖所得款用于偿还贷款,在这种抵押状态下,也只有银行能拍卖你的房子。其他债权人如要申请法院拍卖房子,则必须经过银行的同意,而且拍卖所得款应该优先偿还给银行,剩余部分才能给这个债权人。
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