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4-22 00:59:06
1、首先法院不通知当事人,且越过当事人通知家属是错误的。但这种错误你又能如何?你维权的成本会很高,最后即使你获胜了,得到的不过就是一句:对不起。这或许就是法院如果真的这么做的原因之一吧,有恃无恐。
2、如果(我是说如果)法院不通知当事人只通知了家属交罚款,根本的驱动理由应当是利用家属关爱的迫切心理,达到自己获利(给自己带来方便也是利益)的不当目的。其实这么做的人,心理是很阴暗的,是那种不择手段,巧取豪夺性质的内心本质反应。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所谓工作疏忽。
3、但也有特例:
a,当事人已经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和自理能力,且法院有理由支持当事人的财产在其家属的手上。
b,当事人和家属是财产共有关系(而不是股份关系),比如夫妻间(而不是父母或兄弟姊妹间等)。
这种情况下,法院越过当事人如此收缴罚金的话,就只是小的瑕疵了。不过,家属若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和自己没有债权债务共同责任关系的话,也没有代为保管事实的话,有权拒绝法院的要求。搞株连九族的事情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