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4-18 16:54:59
是分为:直接原因、间接原因;
还是分为:直接原因、主要原因、重要原因等。
有标准吗,最新的标准是什么。
(一)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骤
在进行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时,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分析:
(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2)分析伤害方式。按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二)事故直接原因的分析
在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2)人的不安全行为。
两者在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有规定,具体如下: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1)无防护。包括: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局部通风机无消音系统、噪声大;危房内作业;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挡车栏;其他。
(2)防护不当。包括: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防爆装置不当;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其他。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1)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包括:通道门遮挡视线;制动装置有缺欠;安全间距不够;拦车网有缺欠;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设施上有锋利倒梭;其他。
(2)强度不够。包括: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其他。
(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
下运行。包括: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其他。
(4)维修、调整不良。包括: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其他。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1)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2)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1)照明光线不良。包括:照度不足;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
(2)通风不良。包括: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风流短路;停电停风时放炮作业;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放炮作业;瓦斯超限;其他。
(3)作业场所狭窄。
(4)作业场地杂乱。包括: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采伐时,未开"安全道";迎门树、坐殿树、搭挂树未作处理;其他。
(5)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6)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
(7)地面滑。包括: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冰雪覆盖;地面有其他易滑物。
(8)贮存方法不安全。
(9)环境温度、湿度不当。2.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2)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3)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4)忘记关闭设备。
(5)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6)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
(7)奔跑作业。
(8)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9)机械超速运转。
(10)违章驾驶机动车。
(11)酒后作业。
(12)客货混载。
(13)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
(14)工件紧固不牢。
(15)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16)其他。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从生产安全角度来看,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和环境上的缺陷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三方面主要原因。
容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1、单位主管安全意识不强;
2、团队的不系统安全管控;
3、技术方案中的安全卡控方案不实际;
4、作业前安全隐患排查不细致,漏洞多;
5、指挥人员违规指挥;
6、作业人员不规范作业行为及安全自控技能差;
7、物的不安全状态;
8、作业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9、侥幸心理和冒险主义。
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在企业生产活动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使人体组织突然受到损伤或使部分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工作中断满一个工作日以上者(含一个工作日)。
火灾事故:在企业生产区域内凡发生着火给企业财产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称为火灾事故。虽发生着火,但抢救及时,未造成财产大的损失或人员伤亡,称为火警事故。
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爆炸,使企业财产遭受损失或人员受到伤亡以及造成停产等,称为爆炸事故。
生产操作事故: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指标、岗位操做法或因操作不当、指挥有误造成损失,如原料、半成品、产品假冒、不合格以及报废,使生产波动而减产或停车等,均称为生产操作事故。
设备事故:各种生产设备【包括化工生产,动力供应,机、电、仪器设备,管道、厂房、建(构)筑物,设备基础以及电讯、运输设备等管道、厂房、建(构)筑物,设备基础以及电讯、运输设备等】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减产或停产事故,均称为设备事故。
质量事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或中间产品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基建工程不按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机电设备检修质量不合标准,原材料产品因保管不善或包装不良而变质,采用的物料不合规格要求而影响生产或检修计划的完成等,均称为质量事故。
污染事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化工原料、放射性等各种有害物质大量消失,严重污染大气或水源,致使人员伤亡或经济严重损失,甚至破坏生态平衡,形成公害的均称为污染事故。
交通事故:凡违反公路、铁路运输管理规则,或由于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当,发生车辆冲突、脱轨、翻车、撞碾伤人及因车辆装载货物事先检查不周,在运输途中造成意外损失和人员伤害的,均称为交通事故。
自然灾害事故:凡属外界原因影响,或客观上尚未被认识而发生的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称为自然灾害事故。
其实把原因分析清楚就可以的,具体怎么分类问题不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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