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4-10 04:32:44
我朋友通过私人公司在工商银行贷款0首付购车,我是担保人。但当时贷款购车,我朋友私下和私人公司采取欺骗银行,虚报高抬车价,从中套取银行现金5~6万元。现在我朋友不还车贷款,银行准备起诉我和朋友(车主),请问,这样的诈骗合同,我是否要负责任?
你自己也太不小心了,贷款购车本身是用车抵押的,根本不需要担保。但是既然已以担保了,应该承担起担保责任。但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你只要有你朋友与私人公司采取欺骗手段的证据,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