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4-09 21:33:09
我们语文老师故意念错我的名字,
好像就是故意取笑我,
我感觉我人格被侮辱了,
我想知道有没有法律可以制裁一下?
你的名字是不是不好念,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你的老师真的是在故意念错你的名字的话,那就没有问题,就像我们班的有两个同学,名字特别奇葩,一个叫顾益,一个苏醒。我们有的时候故意去念错它,可是人家生来就是这个名字,对人微笑一下,没有事的。
根据我国的宪法来看,目前是没有的,但不知道以后有没有,反正我们的政治老师没有讲,课本里也没有,我最近还去翻了一下宪法,花了1天左右的时间去研究,我国宪法并没有相关的惩罚。
希望能够帮到您!
不可以,因为完全不符合法律中侮辱罪以及侵犯名誉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不可以采用刑法制裁。
但如果有证据表明该老师长期或者通过媒体途径恶意传播或者捏造谎言来中伤你,且达到法定的程度,你可以保留证据,向法院起诉。
如果对方只是偶尔开玩笑或者经常开玩笑戏弄你,你可以先跟老师沟通,说明自己的想法,请老师下次不要这样,如果老师照样不听,你可以向学校主管负责人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如果的确是故意念错你的名字,虽然不犯法,但有违师德。
当然不犯法
哪有这种法律啊!如果有的话,那也是属于民法中的民事纠纷案件
这个是不犯法的,没有法律可以制裁
应该是道德规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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