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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能分财产么

更新时间2019-04-08 17:14:15

和老公结婚3年了,发现他出轨了,也掌握了他出轨证据,但是夫妻财产什么也没有,原因是他5000我3000基本都是花了,有时候他没钱和他父母要,但是他父母在北京有几千万存款和10套房子,包括我们现在房子也是他父母的,我和他父母关系闹的很僵,原因是我外地的,要了他家40万彩礼没陪嫁认为看上他家钱了看不起我,再加上他下班回家后什么不干我管他干家务,说他吧老公能烦了也是认为,本身配不上他还让他干家务伺候我,朋友什么都说他40万买我,太不值所以这次一定要我离婚,我提出100万分手费,结果他只答应给我1万元补偿,不愿意就去法院,我现在上法院能分到钱么没有孩子。

夫妻没有共同财产,您因男方过错主张离婚,充其量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男方父母的财产与您无关,您无权主张。既然已经同居,彩礼是不退还的。


有下列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形则应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

注意,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当然如果夫妻一方出于愧疚不在乎另一方是不是也存在过错自愿给另一方精神抚慰金也是可以的。

法院判案一般从以下几点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所以离婚案件的精神赔偿数额都是有所不同的。

(一)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二)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三)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四)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五)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六)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七)其他情况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婚姻关系的结束,那么,由此会产生子女抚养、家庭财产的分割等问题。所以,在具体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还应考虑到其他情况,比如:夫妻用于家庭劳动和子女抚养、教育上的时间和费用等因素。

离婚时,无过错一方在适用婚姻法相关规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婚姻法规定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出轨方需净身出门的

你们之间什么也没有,还想分什么?

结婚证就可以分得家产,不用担心的

能够分财产的。他是过错方,这一点就够了。

只有理清债务问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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