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4-07 07:25:54
首先,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关系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这种关系因出生而产生。按照法理,因血缘而产生的身份关系是不能解除的,这是由生理学基础及自然规律所决定的。因此亲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能因为一则声明而解除,这种声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最后,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只有在以下四种情下才导致丧失继承权:一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是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是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综上所述,自愿断绝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是不予认定的,因此继承法还是对已断绝子女是有约束力的,还是可以继承父母遗产的。
如果父母没有遗嘱的,是可以按法定继承的。如果有其他继承人进行了更多赡养的,其应该多分。
好律师提醒: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断绝亲子关系的子女是有继承权的。
首先,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关系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这种关系因出生而产生。按照法理,因血缘而产生的身份关系是不能解除的,这是由生理学基础及自然规律所决定的。因此亲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能因为一则声明而解除,这种声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最后,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只有在以下四种情下才导致丧失继承权:一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是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是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综上所述,自愿断绝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是不予认定的,因此继承法还是对已断绝子女是有约束力的,还是可以继承父母遗产的。
亲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能因为一则声明而解除,这种声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最后,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只有在以下四种情下才导致丧失继承权:
1.故意sha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sha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nue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好律师网参考
要看是否立有遗嘱。
这要看是够有法律效应的资料,还是口头上的,具体建议你找相关律师咨询下比较好
那要看是口头上的,还是有详细的证明啦,另外去世的人是否有遗嘱等多方原因决定的,建议找专业的法律顾问咨询下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