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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关于个人财产安全,善意取得和国家赔偿的问题,请教懂的朋友,谢谢了

更新时间2019-04-06 10:30:08

最近看了一些身份冒用的新闻,感觉在我们中国个人财产安全真的很有问题,心里就有一个问题特别想问,我们年青人平时上班,家里长时间都是没有人,家里倒也没什么贵重物品,重要一点的就是房产证了,身份证一般都随身带的,房产证这东西办了以后没有需要一般一年半载都不会去翻动的,放的地方虽然是家里比较隐秘的地方,但有时间慢慢翻总能被找到,万一在上班时间家里进贼了,把房产证偷走后还把家里布置还原,万一我一时半会没有发现,盗贼偷到房产证后再根据上面的身份证号码伪造身份证后直接去房产局盗卖也好,去公证处办个委托售卖协议后盗卖也好,虽然发生几率低,但总还是有的,此类新闻网上也是不少的,万一房产局或公证处审核不严,让盗贼成功了,把我的房子盗卖了,买房的人如果是正常购买算是善意取得的话,我还能拿回自己的房子吗,如果拿不回是否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国家赔偿的标准至少应该是房子现在的市场平均价把,不会按购买价赔吧,那样国家赔偿制度也太有问题了,感觉我们中国对个人财产安全真的不怎么重视,动不动就以你对自己的东西账号密码保管不善推卸责任,银行如此,国家机关也如此,感觉我们的国家一点也不大气,缺少欧美发达国家的那种霸气,只要不是你自己卖的房,刷的卡,你就没责任,国家什么时候敢这样和自己的百姓这样说话呢,对外国和外国老百姓倒是没话说,难道中国的法律是假的,最终普通老百姓保护自己还得靠自己,请教懂的朋友,我在网上看的新闻到底是真是假,现今中国到底是怎么了


首先,您关于“中国个人财产安全真的很有问题”的命题就不成立。


担心房产证,可以去银行租一个保险箱:

1)租用人提出租箱要求,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经银行查验,符合条件的,由租用人填写保管箱印鉴卡,留存签字或图章式样(或指纹、密码等),并签署租约。

2)交付租金、保证金后,当面拆封验收两把箱匙,有银行职员陪同入库开箱,并说明有关注意事项。

3)若需要联名租用(或需委托人),第一次申请租箱时,必须两人持各自有效身份证明同时到银行办理手续。日后开箱时,凭原约定,可以由其中一人单独开启保管箱。

4)保管箱不得转让、转租或分租给他人。

如果更信任境外银行,也可以去您认为安全的银行租赁,没问题。


担心房产证被盗,贼完成房产证盗窃后还复原现场,显然是熟人,甚至就是你身边的人,说明你该认真确认一下眼神了,确认不了的,找警察;既然非常在意房产证, 又不舍得处境租赁保险箱,就每天每时刻都要强迫自己检查确认一次,上班的时候经常看看监控视频也行,设置自动报警也可以,技术手段总是有的,把金库的保卫手段用上,没问题的。


贼拿着你的房产证是不能交易的,除非你授权,根本不存在盗卖的成功案例,产权人不去,公证是不可能的,别瞎惦记了。因此而导出国家赔偿更是错误推导,你的财产你自己没有尽到谨慎保管的责任,国家赔偿不成立。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物权法就是国家重视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法律,认真学一学。光注意境内的负面新闻,经常出现与现实境不符的过分担心、紧张害怕,是你自己的心理问题,属于广泛性过度焦虑障碍,可以请心理医生帮您。


现今的中国很好,而且会越来越好,我看到了,你没看到而已。

你想多了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是这么轻易就能转让的,必须由本人到场,如果已经结婚的话,还要配偶同时到场。且现场都保留录音、录像。当然,你所说的现象也可能存在。只是个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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