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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提前3天告诉不让走,说已经入职工作1个月了,需要提前1个月,等他们找到人再走,则么办?

更新时间2019-04-05 07:11:01

没怎么办  如果你是在试用期内  就可以提前三天提出辞职  三天后就可以直接走人  当然最好把该交接的东西整理出来  列好交接清单  如果没有什么需要交接的 直接走人就是了  然后可以要求单位在15天内办妥包括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内的离职手续  否则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告单位的  这是你的权利  当然 如果你不是很着急要走  等一个月也是可以的  毕竟单位聘用你  某种程度上来说  也算是对你有恩吧  你就多做几天也没有关系吧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你还在试用期内  如果约定的试用期是两三个月  那么即使你做了一个多月  也没有规定一定要提前一个月辞职的  但如果你的试用期是一个月  那么你已经做了超过一个月了  一般来说  就算是转正了  你就需要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的辞职信了

您好,约定的试用期是多久呢?如果仍在试用期内,您可以提前3天提出辞职。若未签订劳动合同,您需要通过录音等证据证明约定的试用期时间。

找当地劳动仲裁解决

没这个说法的,要他们在合同上找出这款条例,没有就是可以走,强行不让可以用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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