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4-05 00:52:22
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32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之规定,借路的村民享有因“相邻关系”而享有的民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侵犯。如果因为借路给该村村民造成损失,或者侵犯该村村民利益的,可以协商补偿或者赔偿,但是,该村村民不得滥用民事权利,阻挡借路村民使用必经之路。
以上观点为个人建议,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违反民法,可以侵犯相邻权和公平权起诉
如果政府未投资的还真不好说。这是个法律空挡。
乡村道路是不能独占,应该是全村共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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