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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去世,如何确定其继承人,需要哪些资料可以办理取款业务?

更新时间2019-04-04 04:39:28

一、遗产继承的顺序:

    在这个问题上继承法将继承人分为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这样的分法就是说继承的时候第一顺序继承人会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遗产会被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首先分割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来对遗产进行分割继承。但是,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其中的一个或者几个也去世了,那被继承人的遗产是被剩下的那些继承人继承呢还是按照全部的继承人(包括已经去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呢?这时就需要代位继承了,也就是说由已经去世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来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最后还是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人数来平均分割遗产。    继承人丧失继承人的资格: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不继承遗产的。

二、取款业务手续:

    在存款人去世后,继承人如需办理取款、变更密码等业务,需持当地公证处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继承权证明书进行办理。根据人行、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颁布的《关于查询和没收个人存款及存款人死后过户手续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第二条,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定。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为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人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好律师网参考


好律师提醒:如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

存款人死亡之后,其合法继承人若要取得其存款的继承权,必须凭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继承权证明书办理支取手续。支取现金与一般存款的取款手续相同。

通常情况下,如果存款人本人死亡,其亲属要想拿回存款,可分三种情况提取存款:

1、金额在5万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折和密码,只要凭客户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期后就可以直接支取;

2、金额在5万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折,但亲属不知道密码,或者知道存折所在银行,但没有存单或者密码,此时需要继承人的公证机关公正证明和公安机关死亡证明。同时所有继承人凭公证书全部到银行先办理挂失手续,然后才可支取。

3、金额在5万元以上,存款人留有存折和密码。还需要继承人的公证机关公正证明和公安机关死亡证明,同时也需要所有继承人凭公证书全部到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法定机构出具继承人证明

您好:

应该是这个过程的。

根据1980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

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继承基金、股票、股金亦是如此。


前往当地公证公司办理遗产公证,拿着公证书会去银行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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