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4-03 17:53:40
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厅只能颁发职业资格鉴定证书,或者是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即便名称是毕业证,也不能当学历证书使用,对学历证书的认可,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
《教育法》规定,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没有经过批准和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擅自发放学历证书。如不是实施学制系统教育的学校,就不能发给毕业生学历证书。
另一种是学业证书:
非学历性的其他学业证书是指实施非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非学历性证书是学业证书的一部分。机构不能按照国家教育教学标准组织学制系统内分阶段的教育活动,不能发放学历证书,但可以根据其办学宗旨和具体实施教育情况,给毕业生发放记载受教育者学习程度和时间的写实性的学业证书。
执业药师考试所需要的是学历证书,不是学业证书,也不是其他技能培训证书: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所以,您所说的证书……不好使。
非正式教育部门是不能够颁发毕业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