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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写好遗嘱之后又起诉要求分割财产,是否意味着这份遗嘱失效

更新时间2019-03-31 14:20:58

这份遗嘱压根儿就没生效,或者修改重新订立,或者撕掉撤销就行了,因为人还活着,继承没有开始呢。


分割谁的财产很重要。用遗嘱形式能分割的,只能是涉及到继承的财产,那部分财产应当按继承法进行“分割”;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就是分割的最佳方法。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


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另一方遗嘱,只要合法就有效;谁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不清楚起诉分割啥财产?夫妻一方去世,那另一方就至少可以拿到共同财产的二分之一再加上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那一份财产,那个遗嘱又是咋回事?谁要分割财产?

是否失效要看法院的认定

必须得公证

没明白你的意思,是去世的那方留有遗嘱是吗?

这个得有公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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