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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前立有遗嘱公证,定房产中自己份额(老伴去世未分割)女儿继承,儿子不接受大闹,应怎样处理?

更新时间2019-03-31 08:15:12

知道须起诉解决,但如何起诉,诉状提法要点等甚不明白,请明君不吝指教

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其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如果老人现有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老伴去世时该房屋一半的份额为老伴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况下,由尚在世的老人和两个子女平均继承(如果老伴的父母在世也有权继承)。因此,老人现在可以处分的房屋的份额包括其所有的二分之一和之前从老伴处继承所得的份额,其可以立遗嘱留给女儿,儿子的同意。 2.如果是自书遗嘱有效,需要老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亲笔书写并签名和注明日期。该遗嘱自立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1、依法处理遗产继承问题,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2、婚后财产,夫妻各占50%。老人的遗产,按照老人公证遗嘱由女儿继承;老伴的遗产由儿子、女儿共同继承。女儿可继承全部遗产的四分之三,儿子可继承全部遗产的四分之一。

3、携带个人证件和原始材料,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书(案由遗产纠纷、主张权利、客观证据等),起诉材料一式三份,法院受理后预交起诉费(败诉者承担)。

有遗嘱公证过,法律效力很强,老人所占份额由女儿继承,可以凭遗嘱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应该按遗嘱继承。

那就起诉吧,没有别的办法。

起诉他最好

你最好早律师咨询,但是这样很伤害亲~

一般人都不明白,找律师咨询

可以进行申述的,但是首先要确保遗嘱是真实有效的

现在有人民调解员去申请一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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