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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票问题

更新时间2019-03-30 12:13:20

从A公司拿货,从B公司开票,A公司的材料也是从B公司拿货的。备注:我在B公司开票,我的货款是会公账汇给B公司的,然后由B公司直接把A公司欠B公司的货款抵消掉。这样开票违法吗,税局会查到吗

    这种况属于虚构交易的行为,不允许。B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我方,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但是我方如果从A公司买货、开票,因为A公司与B公司有债务关系,三方通过一份债权债务偿还协议,我方支付款项至B公司,是允许的。但债权债务的转移,应该以实际交易为依据。

  虚构交易而虚开增值税发票,会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建议谨慎:

刑法条文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你这样的操作是合理的,A和B之间的财务问题和你没关系的

应该不行 这属于未按规定开票 A公司少计收入  

账面上是看不出问题的,发票是B开的,你们钱也是对公转给B的。财务账又没有备注进货渠道是哪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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