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3-28 04:40:23
案例:甲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销售额45万元,其中开具增值税普票3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万元,如何缴纳增值税,如何缴纳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这种情况已经超过免征增值税的标准,需要全额申报缴纳增值税了。
应交增值税=45*0.03=1.35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属于增值税的附加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础,乘适用税率即可计算得出(地方税费各地有差异,这里没有标准答案)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1.35*各自适用税率。
拓展:增值税免征的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超30万,按销售全额缴纳增值税,以及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