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3-22 04:44:07
进项抵扣是不需要区别取得不同税率分开计算的。
全面营改增以后,纳税人除取得不允许抵扣的进项以外,都可以正常进行认证抵扣。按行业不同,目前取得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税率有16%、10%、6%、3%的情况,纳税人因经营而购买的商品、接受的劳动而取得的进项发票,当然是可抵扣范围。对于纳税人多种混合经营的情况,比如,即销售产品、又提供安装服务的情况,就存在混合经营的行为,需要分别按不同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同时,纳税人因经营需要,购买、接受相关劳务而取得的进项发票,也会存在不同税率的情况,这个进项税额,只需要按正常认证,汇总总额进行抵扣即可,没有必要一一对应税率进行分别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