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3-17 04:50:16
父母收养了一个孩子,现在已经长大成人,二十多岁了。还一直游手好闲,向父母要钱。不顺心了还要打父母。现在想和他断绝关系,不想见他了。有什么办法吗?都需要什么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需要断绝关系,不给钱就是了
收养关系可以解除,需要通过诉讼方式
应该诉讼或公证,
法院起诉,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可以协商结除或诉讼结除。
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可以起诉到法院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且还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执行这孩子同养父母的安全距离。如果要打人就报警备案!!
直接向法院起诉不孝诉讼同时解除收养协议
建议报警,由公安机关帮忙处理!
解除收养关系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