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3-17 04:44:21
15年签合同三年期满 未续签合同 还无故要求两次调岗 降薪资 希望能得到帮助 基层员工不容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 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 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到期,原劳动合同解除。如果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单位也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意见,那应该按照原劳动继续履行,不属于未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合同没有续签,满一年应该视为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五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如果你自己提出离职,没有经济补偿。关于调岗和降薪问题,调岗是由单位决定的,员工到单位工作,岗位是不能自己挑选的,应该服从单位安排;降薪是按照原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计算,如果降薪后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是合法的。如果降薪后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单位是违约或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调整,单位不调整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