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

上班一年,公司从未交社保。签过劳动合同,我手头没有,能追回我的社保钱吗

更新时间2019-03-14 01:32:57

在义乌某公司上班一年,公司从未交社保。过3个月实习期的时候签过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太狡猾以给会计盖章为由,未给过我劳动合同 。这样的况我还能追回我的社保钱吗?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补缴社保,要求单位支付你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如果你还想在公司打工的话,那只能与公司协商,补缴社保,要回已签订的劳动合同。

2019年以后就不可能了

去找劳动局告可以的,不过告后意味你可以换工作了!

去找劳动仲裁 他会帮你解决

可以,找劳动仲裁部门

协商或起诉

相关标签:社保

上一篇: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中个人身份填什么

下一篇:我退休后不久,涨工资,我刚好符合条件,请问:涨薪后,我的退休工资基数是否应该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