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3-12 06:29:31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每年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应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逾期未提交的,不得继续驾驶车辆上路。逾期一年以上未提交的,交管部门将依法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如,张OO今年10月25日年满70周岁,张OO于2010年3月14日取得驾驶证,则至明年3月14日(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也就是4月13日之前,应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
规定: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每年在一个记分周期(即驾驶证初领证日期的月日至第二年对应月日)结束后三十日内,均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这项业务,此前规定的提交时间是从年满60周岁开始,但自2016年4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时间调整到了年满70周岁。
......
在3月16日的前几天或后几天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