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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更新时间2019-03-11 23:41:18

三轮车是双排座全封闭式电动车,新买的车还不超过24小时,自东向西正常行驶过十字道口已过大半,被由北向南行驶的110女式摩托车撞至副驾驶车门上,电动车上4人,两个大人坐前面,两个小孩坐后面,无人受伤。摩托车坐三人,65岁左右老两头加一个孙女(11岁)三人,老头小腿骨折(裂),老太太锁骨骨折(裂),小孩脸部受伤,摩托车是多年旧车,无牌无证。三轮电动车新车未上牌,驾驶员20年前有驾驶证(J),2003年后脱审至今。

首先,如果摩托车为无证驾驶,并且未取得合法牌照,则负全责

电动车虽然未上牌,但属于新购未上牌,在上牌有效期内,则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和驾驶人是否有驾驶证、机动车是否上牌等都是无关的,相关违法行为会在事故处理完毕之后另行处罚。

这起事故发生在十字路口,如果有红绿灯,必有一方闯红灯,闯红灯一方全责。

如果没有红绿灯,两车相对左侧的车辆全责,这起事故中,电动车处于左侧,所以电动车全责。

只要电动车手续齐全,能够有充分证据,摩托车全责。

双方车辆都没牌照,自然也无保险,三轮驾驶员无驾照,摩托驾驶员是否有驾照不详,电动车是否超载超速,摩托车确认超载,是否超速不详,交通信号灯况不详,是否礼让右侧车辆不详,具体况不明,无法准确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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