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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更新时间2019-03-09 05:18:17

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共同偿还。一般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的形除外。好律师网参考

只要你没参与的就不算啊

是共同的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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