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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可以办理留置吗

更新时间2019-03-03 01:13: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当然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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