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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豆浆

更新时间2019-03-01 06:15:43

某同学买了一杯过期的豆浆,坐车回到家才发现过期,又花钱坐车回店换豆浆,老师说来回车费店家付,为什么?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过期豆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你可以主张以上权利。

豆浆属于直接损失,车费属于间接损失

买了过期的豆浆按消费法规定除了更换产品外还要赔偿损失因此该同学可以要求店家赔偿来回车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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