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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后法官叫申请人写解封申请书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3-01 06:14:58

法院在没有查询的况下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产,现在第三人提出该房子已全款付清并已入住,提出解封请求

这属于案外人异议的程序,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依法解除查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据此,第三人有权利提出异议。

调解协议里同意解封就可以解封了

关键看协议履行结果如何。。。。。。。。。。

和要解封是否是调解协议条款

属于恶意串通,不合法。建议向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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