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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要求下,办公室保洁员误将他人物品当垃圾丢失该不该赔?

更新时间2019-03-01 06:14:29

保洁员清理办公室的垃圾是正常的工作,特别是经过“当事人的要求”,去清理垃圾,那一定是正常的和应当的,事后 “当事人”发现误将有用物品丢弃,其责任也在“当事人”,追究保洁员的责任是不合理的,保洁员应当不予理睬,若涉及“法律”层面的问题,也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保洁员只须提供“当事人”要求的证明条件即可胜诉的。

保洁员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谁要求的谁负责。

这种况下,要看是谁的责任了。

当事人要求,保洁员就不算失误,就不需要承担后果。

不应该赔偿,在当事人要求下,就应该由这位当事人承担,保洁人员不承担责任。

保洁员接受当事人委托,帮助清理垃圾时误将他人物品当垃圾丢失,保洁员是有责任的,应当赔偿他人。但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事,如果损失较小,当事人不应要求保洁员赔偿;如果损失较大,可以协商解决。

不应该赔。因为当事人要求了,保洁员只是做分内的事

既然有多少人要求,保洁员就没有法律责任的,所以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不用赔偿了

当事人这样要求了就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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