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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有什么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9-02-23 06:52:04

分割房地产是指将总的房地产面积根据需要分割成若干份,在房地产登记上表现为《房地产证》的分证,即将一本《房地产证》分为几本《房地产证》,但总面积不发生变化。

办理注意事项:

1.如何办理分割房地产的《房地产证》?

分割的房地产必须是能在实地分割清楚的,如按层登记的房地产分割为按套登记等。由分割人填写《房地产其它登记申请书》,分割后的房地产需要进行查丈的,还要申请查丈。

2.商业用途的房地产业权合起来重新划分,该如何办理手续?

同一权利人的多个商业用途的房地产,属于《房地产证》的合并或分割,应经过重新测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属多个权利人的商业用途房地产,将分散业权合起来重新划分实际上是重新转让,应当办理转移登记。

3.在离婚况下,如何办理分割房地产?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会大一点, 但是需要遵守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分割房地产。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共同还贷,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这种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可能会人财两空。

根据《意见》,法庭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要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虽然有着照顾过错方的原则,但是,过错方并不会因为自身过错而被要求净身出户。好律师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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