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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的含义

更新时间2019-02-06 07:24:15

逻辑是什么

我想这里的逻辑必定是指语言方面的,而不是指数理方面的。

所以,逻辑学是一门学科,研究逻辑的学科。这是废话,但是,逻辑学同时是研究论证(包括有效论证和谬误)的学科。这样就稍微有一点实质性内容了吧?注意,逻辑是研究既有论证的学科,至于产生论证,这对于人来说是毫无困难的事,又或者,本身和逻辑的关系不大。比如说数学,你要论证帕斯卡定理是正确的,其困难之处不在于逻辑学上,而在于几何学上。当然,了解足够多的论证模式本身对产生论证还是大有裨益。

我主要分析后一句话:

韩寒喜欢穿靴子, 所以韩寒身高造假, 所以韩寒写作造假.(1) 这是论证,因为该论证的生产者试图论证韩寒造假了,而韩寒造假是一个悬而未决的事实(准确来说应该是一个事态或者是事件)。

【我这句话是一个解释,解释的是最前面的「这是论证」,当然你可以视我这句话为一个论证,但是我还是倾向于我这句话是一个解释 [1]】

(2) 这个论证的可靠性不太好。在分析之前我们就能得出这个结论,是因为逻辑一般都是直觉的,如果出现了反直觉的论证,那么很有可能这个论证有形式谬误。但是,并不是所有反直觉的东西都是有形式谬误的。比如:「总统是狗,狗有四条腿,所以总统有四条腿」。

结论是显然错误的,但是这个论证没有形式谬误,但是它还是不可靠的,因为它至少有一个前提不可接受。也并不是所有结论没有问题的论证都是可靠的,比如:「总统是狗,狗有两条腿,所以总统有两条腿」。一般认为一个好的演绎论证是一个可靠的论证,所谓可靠,是指它同时具有:

  • 有效的形式,和
  • 真的前提。

(3) 大部分论证是不完全可靠的

 [2],即便它的说服力很强。因为说服力本身和人类认知心理有关系,所以不是一个合适的标准。而且事实上很多问题也和我们乱套论证模式有关系。因为在日常语言中,论证一般都是以省略的形式出现的。所以我们为了还原论证,必须给它套上一个模式,同时补全隐藏前提,使它显得完整。比如说:地是湿的,看来刚才下雨了。这是一个论证,论证的结论(claim)是刚才下雨了,前提只有一个。但是,我们还有隐藏的大前提

[3]:「如果天下雨了,那么地是湿的」。问题是,如果你认为省略的前提是这个,那么这个论证就是一个谬误了,因为它用了如下的形式:因为,p推出q,q;所以,p。这个论证形式是显然错误的,例子我不举了。所以,难道「地是湿的,看来天下雨了」就是一个有着形式谬误从而一无是处的论证么?不是,根据宽容原则(厚道原则)我们应该换一个补充前提:「一般来说天下雨了之后地才会湿成这样」。虽然这个结论依然不是完全可靠的。但是比起前一种况,结论的可接受性大了很多。整个推理链是这样的:p,p推出可能q;可能q;q。从可能q 到 q这一步是不完全可靠的。但是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的可接受性要比直接理解为演绎谬误高很多。

(4)「 韩寒喜欢穿靴子,穿靴子的人可能是为了身高造假,韩寒穿靴子,所以韩寒身高可能造假;造假的人往往是不诚信的,韩寒可能不诚信;不诚信的人如果写作,也很有可能是造假造出来的;所以韩寒可能写作造假;所以韩寒写作造假。」这是这个推理链的完整模式。结论直到 “韩寒可能写作造假” 为止都是没问题的。(但是其实如果在「韩寒可能不诚信」后面补上「韩寒不诚信」的话,那「韩寒不诚信」这个结论的可靠性已经很弱了,但是「韩寒可能不诚信」却是必然为真的)「可能」是什么呢?在这里是:存在一个逻辑可能的世界(即这个世界是不违背逻辑的),这个世界中韩寒写作造假。这个结论是不违反直觉的,因为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可能世界,这个可能世界中韩寒写作造假了。但是问题在于,可能性不等同于实然性。所有逻辑障碍加上可能二字都能逾越,除了从可能性推出实然性这一步。(5) 当然,具体评定可能性的大小有一套系统的手段,比如说在判案的过程中我们要评价可能性,但是无论我们搜集了多少证据,都是可能而已,达不到逻辑必然。但是出于实践需要,我们会认为当可能性超过某一个阈值之后(当然这个阈值并不真的就是一个值),我们可以认为这个事件是必然的,然后完成可能性到必然的过渡,虽然从逻辑上来说这是不允许的。当然,具体如何看某个证据会对可能性造成多大的影响,以及可能性到了多大我们才认为是必然,这些都不全是逻辑的问题了。

[4]

讲完了。逻辑就是这样的东西,它研究的是论证以及谬误。学逻辑不能让人更冷静,也未必能让人变得更严谨,但是它可以让你说出更多的废话来。你不觉得,其实这些都是直觉就能解决的问题么?

[1] 解释与论证。 在我们使用「因为……所以……」或者有着类似结构的东西的时候,我们可能是在做解释,也有可能是在做论证,逻辑大部分情况下研究的是论证而不是解释。要区分解释和论证,最好的方法就是看结论部分是不是有争议的。比如说「今天下雨了,所以地是湿的」。这不是一个论证,而是一个解释。而 「地是湿的,一般来说天下雨了之后才会湿成这样,所以今天可能下雨了」。这是一个论证,因为它试图论证今天下过雨了(现在我们还不清楚今天有没有下过雨)。当然,在不同的场合下,同样的描述性的语句(链)由于语境的不同,会充当解释或者论证,但如果是规范性的语句(链),那么只可能是论证而不可能是解释了。在比较复杂的场合中,解释中可能嵌套着论证,论证中也有可能嵌套着解释,更不用说解释中可以嵌套着解释,而论证中也可以嵌套着论证了。

[2] 可靠性和形式不同,可靠性本身不具有一个绝对二分的标准。可靠性是可以叠加的,比如说有证据表明,受害人指甲缝中残留的组织细胞的特性序列有10%, 20% 30%, 40%, 50% 是完全相同的。当你代入不同的数值的时候,你是犯人这个结论的可靠性不同,准确来说是和这个数值正相关。用 RSA [4] 的标准来看,可以认为前提的充分性在增加,或者是前提的可接受性在增加。这两者的增加都会提高可靠性。

[3] 大前提其实是一个不好的说法,为了明白为什么这个说法不好,我要介绍一下图尔敏模型。【我果然很蛋疼】所谓图尔敏模型,颠覆了以前标准的前提/结论的论证二分法。而从一个更为全面的角度去考察一个论证。让我们考察一下这个例子【例子内容是胡扯的,看形式就好了】:A:XXX是英国人。(claim)B:为什么?A:因为XXX在百慕大出生。(data)B:为什么?A:因为在百慕大出生的往往都是英国人。(warrant)B:为什么?A:因为有法律这样规定:凡是在英国的海外领地出生的人都是英国人(backing)B:没有反例么?A:有,如果他双亲都是中国人的话,那么他可能不算英国人(rebuttal)claim 是指一个论证中你要论证或者说你要为之辩护的那个结论。data是直接论据,一般和结论有着相同的主词,如果结论是一个针对个体的陈述,那么 data 一般也是一个针对相同个体的陈述。warrant 用于支持从论据到结论的跳跃。backing 用于解释 warrant。rebuttal 是反例。还有一个没有列出来的,是和 rebuttal 相关的,quantifier,用于限定 claim 在何种程度(可能性)上为真,是必然还是可能,如果只是可能的话,就会有 rebuttal ,如果是必然的,那么就不用考虑 rebuttal 。其中,D、W、B 三者都是所谓的前提,并且 backing 和 warrant 都可用作大前提,但在它们在论证中有着不同的功效。所以单纯的前提结论二分会导致很多困境,三段论的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三分也不够好。而如果把每个论证都用这种形式展开的话,那么问题会少很多。用图尔敏模型来分析「人要睡觉, 男人是人, 所以男人要睡觉.」大概会是这样:
  • claim:男人要睡觉;
  • data:男人是人;
  • warrant:人要睡觉。
  • backing:背后一堆解释为什么人要睡觉的生物学原理。
  • quantifier:全部(男人都要睡觉);
  • rebuttal:无。
[4] 评价论证的标准  评价一个论证有三个标准,一个是相关性,一个是可接受性,一个是充分性。到这一句话为止,对于论证的评价标准在学界中是没有争议的。争议从这三个词的定义开始。具体内容我就不讲了,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RSA三角形(relevance, sufficiency, acceptability)。不求严谨的话,从字面上去理解就好了。有些情况下为了避免前面可能和实然之间推不出的关系,我们会将这种关系转化为充分性,即何种情况下视作足够充分。当然,在实践中,是否充分往往会根据你的目的而变动,而不具有一个完全同意的标准。可接受性和相干性就不用说了。违反三者之一的都被视作谬误。


狭义上逻辑既指思维的规律,也指研究思维规律的学科即逻辑学。

广义上逻辑泛指规律,包括思维规律和客观规律。

逻辑包括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形式逻辑包括归纳逻辑与演绎逻辑.,辩证逻辑包括矛盾逻辑与对称逻辑。

对称逻辑是人的整体思维(包括抽象思维与具象思维)的逻辑。

逻辑指的是思维的规律和规则,是对思维过程的抽象。

从狭义来讲,逻辑就是指形式逻辑或抽象逻辑,是指人的抽象思维的逻辑

广义来讲,逻辑还包括具象逻辑,即人的整体思维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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