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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已被法律制裁,财务负责人该如何移出异常名录

更新时间2019-01-30 01:39:43

最近一个朋友在网上购票时,提示其绑定的非正常户超过限数,不给买发票,后来她去税务局核查,原来几年前供职的公司其下关联的三家公司还挂了她为购票员,而且其中一家还挂了她为财务负责人,据了解之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经被判刑,已经承担了法律责任,但由于公司已人去楼空,无人打理经营,已被列入了"非正常户“,想问下这种况该如何处理才能移出绑定的原企业?

    国地税合并以后,个人可以通过实名办税注册登记个人实名,这个实名登记就可以完成个人对办税企业的绑定与解绑。

    通过个人实名登记的信息进入税务办税系统,登录方式选择“个人登录”,进行系统以后,可以查到本人目前已实名绑定的所有单位,选择需要解除绑定的企业,点击“解绑”就可以完成解绑操作了。财务负责人属于纳税人的一般登记事项, 一般来说,只要如实履行了自身的办税义务,并不因为单位负责人的问题而被列为“异常名录”的,这一点不必过于担心。

应该是与已经被判刑的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并取得授权、注销已被列入了"非正常户“企业的相关税务、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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