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1-27 07:28:07
我单位决定由一位非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符合党的规定吗?
不可以。重学党章去吧。
1.非党员同志未经过党组织长期教育培养、政审考察等过程,其思想政治素质难以确保党务工作政治性强的特殊需要。
2.党务工作不同程度涉及党内秘密,如办理保存党内秘密文件、记录研究党员处分的会议、在党员信息采集管理中大量接触党员个人隐私信息等,必须要求党务工作者具备较强的党性、良好的品行和遵守党纪的高度自觉。
3.《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三十条“ 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把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作为首要、基本条件。
综上所述,不是党员不能担任党务工作者职务。
绝对不行。单位领导让非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是严重违反党章的行为。相关部门应该坚决制止。
组织原则上是不可以的。
党的一级组织绝对不允许非党人士来参入领导,这是党的组织原则
这个是绝对不可以的,你们领导如果这样决定,是要被党纪处分的。
这肯定不可以了!
单位领导当然不可以让非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必须是正式党员才可以——并且这个条件只是必要的而绝非充分的
这个事情肯定是荒唐的,你们单位领导的脑袋真的进水了(如果真的是这样话)不可能有这样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