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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19年3月才会实收,实收资本的增加先体现在18年财务报表上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1-26 04:04:18

您好,我们公司法人投资款19年3月才会实收,我们需要实收资本的增加体现在18年,代理记账说可以18年在账面上体现,19年实收这样操作,实收资本的增加属于18年,请问这样合理吗?会不会18年有虚增实收资本的风险?

18年

借:其他应收款

贷:实收资本

19年3月份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实收资本是在办理营业执照时的注册资本,领取营业执照后可以按照注册资本入账,如果入账时投资款没有到账的,可以入其他应收款,分录是:

2018年未收到前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做

借:其他应收款—法人

贷:实收资本

19年3月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法人

所以在18年账面体现是可以的,这样操作是合理的,不会产生18年有虚增实收资本的风险。

是根据实收的当月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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