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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拥有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是什么机关?

更新时间2019-01-24 07:13:40

权力行使需要受到监督。我国拥有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是什么机关?我填的是“人民检察院”,结果我填错了。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宪法、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人民检察院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具体职责是:一、监督法律实施;二、承担对侦查、审判部门的检查权;三、审查逮捕、起诉权、提起及支持公诉权、抗诉权;四、行政诉讼监督权;五、法律赋予的自侦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我国依据宪法享有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国家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履行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2、宪法监督是指国家为保障宪法的贯物落实而建立的制度和开展的活动的总称。宪法监督的主要活动是违宪审查。违宪审查是指有权机关为保障宪法实施对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切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行为进行审查,以对其是否违宪作出裁决的活动。各国根据本国的政治体制法律传统及政治理念,确立了不同形式的宪法监督制度。

3、宪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部分,它是指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一种说明,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已经存在并且正在生效的宪法规范的含义所作出的说明。

 

1、我国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

2、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应该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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