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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问题

更新时间2019-01-17 05:57:08

我父亲20年前把他的一套房子通过司法局赠与公证,公证了给我。现在公证处仍有档案在。(当时我嫌麻烦未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我父亲不想把房子给我了,要把房子给我儿子。我本人也没意见,就让他们去过户。结果去公证处被告知不能过户因为房产是我父母婚内的财产。需要我母亲的同意,可是我母亲早已去世。公证处又要我其他兄弟姐妹签一份放弃继承我母亲遗产的声明。我现在想问一下20年前我父亲将房屋赠与给我这份公证还是否有效,20年前我母亲并未一起去公证处做公证。为什么可以开证明,现在却不行了。如果现在要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或者我儿子名字需要怎么做?求各位提供宝贵意见

1、公证是有时效的、你没有过户等于你放弃了你的权利;

2、你父母婚内的财产你父亲只有一半的权利赠与他人,你母亲的权利确实需要她的兄弟姐妹签字确认放弃继承权利才行,不会太难吧?

3、你儿子去公证过户他们会一次性的跟他说明都是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相关人员尽量配合就好了。


这个就是现在的规定

按照现在的要求,只有你的其他兄弟同时签放弃协议才能过户。别无他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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