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1-16 11:25:10
他应该是成年人吧。这个学校没什么责任。但从《民法》的角度讲,学校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主要是未及时发现病情及向家属通报)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诉讼解决。(不一定比这个多)
自杀学习是可以不赔的,赔三万,也是学校的一个态度。但并不表示学习就该赔
学校最多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因主责是你弟弟的原因,心底承受能力弱造成的,且学校也不知道你弟弟的心里如此薄弱才才疏忽管理造成不幸。对赔偿额度的问题,只能协商,因法律没有对自杀的赔偿规定。
这个只有通过走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比较好,但很漫长和麻烦。
这个最好通过律师咨询一下
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一下。
这个责任还真不好界定,节哀顺变吧
学校的责任不大,或者说没有责任。只是人道主义援助。